关于印发《太仓市母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台、中心、行、公司,各市属企业,部省驻太单位,健雄学院: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太仓市母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16日
太仓市母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促进全市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卫生部"健康中国2020"战略等要求,依照"苏州市母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太仓实际,决定在全市启动以"八免二补助三关怀"为主要内容的母婴阳光工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公平公益,突出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作,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规范、系统、有效、安全、便捷的卫生保健服务,进一步提高母婴健康水平,推进妇幼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母婴阳光工程,率先完成《江苏省妇女儿童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稳定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促使我市妇女儿童各项健康指标处于全省、全国领先地位。其中,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以下。
三、工作内容
母婴阳光工程主要内容为"八免二补助三关怀",即免费母婴健康咨询、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产前筛查诊断、免费孕产妇艾滋病检测、免费住院分娩、免费儿童系统保健、免费儿童计划免疫、免费特困人群妇女病普查,围产期系统保健补助、外来孕产妇限价检查分娩补助,关怀妇女、关怀儿童、关怀特殊人群。
具体包括以下十一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一)免费母婴健康咨询。为太仓市孕产妇(含外来孕产妇)提供一年的孕前保健、围产保健、产褥期保健、育儿咨询等公益性"母婴宝"短信服务和"世代服务网"宣传咨询服务。
(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为在太仓市婚姻登记对象提供婚姻登记、免费婚检、计生指导"一站式"服务,发放《苏州市婚育服务手册》。
(三)免费产前筛查诊断。为太仓市孕产妇(含外来孕产妇)提供唐氏综合症、神经管畸形产前筛查和优生优育疾病险,启动并逐步推广耳聋、神经肌肉疾病的基因筛查和诊断。
(四)免费艾滋病检测。为在本市分娩的太仓市孕产妇(含外来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筛查。
(五)免费住院分娩。
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妇按现有规定享受补助。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且不能享受生育保险补助的产妇,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规定的金额标准实行一次性补助。其中对列入本市重点优抚、低保对象的产妇按生育保险标准享受补助,差额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列支。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且能部分享受生育保险补助的产妇,按现有规定享受补助。如果补助金额低于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规定的标准,差额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六)母婴应急救助。为在本市分娩的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开通医疗"绿色通道",为贫困对象实施医疗救助。
(七)免费儿童系统保健。为太仓市0~3岁儿童提供全面系统的保健管理,通过儿童体检发育评估和疾病筛查,做到对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各类危险因素的早发现、早干预。组织实施婴幼儿优育早教项目。
(八)免费儿童计划免疫。为太仓市7岁以下儿童(含外来儿童)提供国家规定的11种疫苗的全程免费接种。
(九)免费特困人群妇女病普查。为太仓市20~64岁持特困职工救助证或救助优惠证的妇女提供两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逐步将妇女病普查对象扩大到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
(十)围产期保健补助。为在本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系统孕期保健和产后访视的太仓市孕产妇实行费用补助。
(十一)限价定点分娩补助。为外来贫困孕产妇3次限价产前检查和限价住院分娩提供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母婴阳光工程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妇幼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协调下,有序组织,扎实推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督查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作。卫生部门负责扎口管理母婴阳光工程的实施,制定实施方案、操作流程,严格对母婴保健服务机构的监管,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组织督查评估;发改部门负责做好政府实事项目的指导与督查;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新三年行动计划,并和教育、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婴幼儿优育早教项目;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特困人群医疗救助,探索做好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的妇女病普查工作;宣传、教育、民政、妇联、总工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母婴阳光工程顺利实施。
(三)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母婴阳光工程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妇幼保健机构要定期将母婴阳光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市卫生、人口计生、劳动保障以及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量,结合平时督查、考核情况结算相关经费。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母婴阳光工程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自觉参与的意识。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母婴阳光工程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工程进展情况,宣传政府实事项目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儿童健康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项目管理。按照前期准备(5~7月)、正式实施(8月起)、总结评估(12月底)3个阶段的工作进度,各相关部门要抓紧该工程的组织实施。卫生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根据实事项目的要求建立例会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附件:太仓市母婴阳光工程任务分解表
太仓市母婴阳光工程任务分解表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
1 |
母婴健康咨询 |
为太仓市孕产妇(含外来孕产妇)提供一年的孕前保健、围产保健、产褥期保健、育儿咨询等公益性"母婴宝"短信服务 |
人口计生 |
卫生、财政 |
|
提供"世代服务网"宣传咨询服务。 |
人口计生 |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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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婚前医学检查 |
为在太仓市婚姻登记对象提供咨询、检查和指导"一站式"服务 |
卫生 |
民政、人口计生 |
|
发放《苏州市婚育服务手册》 |
人口计生 |
卫生 |
||
|
3 |
产前筛查诊断 |
为太仓市孕产妇(含外来孕产妇)提供唐氏综合症、神经管畸形产前筛查 |
人口计生 |
卫生、财政 |
|
启动并逐步推广耳聋、神经肌肉疾病的基因筛查和诊断 |
卫生 |
人口计生 |
||
|
为太仓市孕产妇提供优生优育疾病险 |
人口计生 |
卫生 |
||
|
4 |
艾滋病检测 |
为在本市分娩的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筛查 |
卫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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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住院分娩 |
为在本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住院分娩的太仓市产妇实行免费住院分娩 |
劳动保障 |
卫生 |
|
6 |
母婴应急救助 |
为在本市分娩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开通医疗"绿色通道" |
卫生 |
/ |
|
为在本市分娩的贫困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实施医疗救助 |
民政 |
劳动保障、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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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儿童系统保健 |
为太仓市0~3岁儿童提供全面系统的保健管理,包括体检发育评估和疾病筛查 |
卫生 |
财政 |
|
组织实施婴幼儿优育早教项目 |
教育、人口计生 |
卫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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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儿童计划免疫 |
为太仓市7岁以下儿童(含外来儿童)提供国家规定的11种疫苗的全程免费接种 |
卫生 |
财政 |
|
9 |
特困人群妇女病普查 |
为太仓市20~64岁持特困职工救助证或救助优惠证的妇女提供两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 |
卫生 |
民政、人口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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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将妇女病普查对象扩大到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 |
劳动保障 |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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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围产保健补助 |
为在本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系统孕期保健和产后访视的太仓市孕产妇实行费用补助 |
劳动保障 |
卫生 |
|
11 |
限价定点孕检和分娩补助 |
为外来贫困孕产妇提供3次限价产前检查提供补助 |
卫生 |
财政 |
|
为外来贫困孕产妇限价平产住院分娩或应急性剖宫产提供补助 |
卫生 |
财政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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