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太仓市宝芝林药房有限公司等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时间:2026-02-13 10:31 来源:太仓市医疗保障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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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单位近期对太仓市宝芝林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药店有关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方面实施了稽核,发现这些单位存在违规问题。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苏人保医〔2016〕32号),追回违规金额及违约金,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中止期结束再暂停统筹基金使用权限6个月。在中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期间,所有参保人员在以下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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