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2025年12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不合格食品,涉及太仓市6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浏河镇美云蔬菜摊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浏河镇美云蔬菜摊共购进该批鳊鱼5公斤,销售5公斤,货值160元。鳊鱼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运输或其他环节添加农药成分。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二、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双凤镇新湖易家购超市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双凤镇新湖易家购超市共购进该批龙眼11公斤,销售11公斤,货值191.92元。龙眼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把关不到位。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高新区胜中水产品经营部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高新区胜中水产品经营部共购进该批鲫鱼8.45公斤,销售8.45公斤,货值304.2元。鲫鱼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上游供货商把关不严导致。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四、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双凤镇邱正云水产摊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双凤镇邱正云水产摊共购进该批鲫鱼8公斤,销售8公斤,货值288元。鲫鱼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运输过程中添加所致。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五、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璜泾镇吴国锋水产摊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璜泾镇吴国锋水产摊共购进该批鲫鱼56.1公斤,销售56.1公斤,货值1683元。鲫鱼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的原因。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六、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浮桥镇雷哥水产经营部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浮桥镇雷哥水产经营部共购进该批鳊鱼5.9公斤,销售5.9公斤,货值177元。鳊鱼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的问题。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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