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5年第12期)
时间:2025-12-16 17:15 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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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5年第18期),涉及太仓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荔枝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城厢镇小吴水果店购进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城厢镇小吴水果店共购进该批荔枝30公斤、销售19.43公斤,货值900元,未销售的10.57公斤荔枝因质量不好,经营者自行处理未对外销售,售出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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