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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

时间:2015-07-28 16:43来源:民政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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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自然灾害发生时,应急救助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近日,太仓市民政局根据《太仓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出台《太仓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

  《规程》进一步明确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中的组织领导机构,强化了各镇(区、街道)民政办、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中的职责;设定了出现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时,预警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以及在何种条件下终止响应,同时为突出灾害发生后的救灾应急响应措施,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分别设置了预警响应、三级至一级救灾应急响应措施,响应均有相对应的应急值守、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管理、应急救助、灾情评估等具体要求,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及时按照分层级响应实行管理。

    此外,还规定了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薄弱地区等特殊情况下启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降低,当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由民政部门开展生活救助时,可参照此预案响应等级指标实行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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