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5-12-09 10:58 来源:农委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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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
经营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项目申报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农开产〔2015〕 27号 苏财农发〔2015〕121号)的要求,我市在太仓农林网上进行了公示,同时组织召开了龙头企业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申报会议,布置了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现根据文件要求,苏州市级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于2015年12月31日前汇总报省,故对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由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太仓市开发和财政部门进行现场考核和审查,初步确定入省级项目库名单,苏州市级进行全面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反馈太仓市,太仓结合市级核查意见确定申报项目,对报送省级的项目进行排序,直接行文报省并抄报市级备案。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供项目建议书,贷款贴息项目参照附件5编制建议书,财政补助项目参照附件6编制建议书。项目建议书一式五份,于2015年12月15日17:00前报太仓市农业委员会资源开发办公室,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文档采用PDF格式、表格用EXCEL格式、附件资料须原件扫描),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申报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建议书。
太仓市农业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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