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度,市人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三定”规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保障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三定”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核心职能
(一)依法行政,维护公平秩序。在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深入开展根治欠薪等专项行动,全年检查用人单位797户次,依法查处违法案件3703件,为5543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3209万元,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行政许可领域,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等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公示、执法过程全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二)依法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提升仲裁效能,全年受理争议案件1964件,结案率98.63%,调解成功率77.8%。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10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行政的精度与深度有待提升。部分领域政策法规的解读和适用存在偏差或“一刀切”现象,尤其是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复杂劳动关系认定、社保缴费基数核定等方面,基层执法人员对法律原则和精神的理解把握能力不足,导致执行效果打折扣。个别审批、监管环节的自由裁量基准不够细化,存在标准不一的风险。政策宣传的精准投放不够,部分企业和群众对惠企利民政策知晓度不高、理解不透。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与效能有待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覆盖面、问题发现率和结果运用协同性有待提高,与信用监管的联动不够紧密。跨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信息壁垒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部分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程序履行等方面的规范性仍需加强。对新经济形态中的违法行为,监管手段和方式创新不足。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容错纠错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和落实。
(三)普法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待增强。普法工作存在“重节点轻常态、重形式轻内容”的倾向,针对不同群体(如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的个性化、差异化普法供给不足。普法形式仍较多依赖传统媒介,运用新媒体以案释法、情景模拟等生动鲜活方式的能力有待提升,普法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到达率不高,部分服务对象依法维权意识依然薄弱。
(四)法治队伍能力与改革发展需求匹配不足。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法治骨干相对短缺。一线窗口人员、经办人员、执法人员的常态化、系统性法律业务培训机制不够健全,知识更新速度跟不上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步伐。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和复杂案件处理中的“智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五)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需持续攻坚。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深度不够,全流程网办率有待提升,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存在堵点。“放管结合”中,“管”的能力建设需同步加强,以有效防控“放”后的风险。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期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获得感需要持续提升。
三、聚焦问题整改,明确下一步法治工作重点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牵头抓总,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时限,重点从以下方面改进提升:
(一)提升依法履职精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健全政策解读和培训同步机制,确保基层执行人员准确理解、规范操作。细化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加强对新业态劳动用工等前沿问题的法律研究,积极向上级提出立法修法建议。建立政策执行效果跟踪评估机制,动态调整优化。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全面升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抽查结果公示与应用。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规范和情报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案卷管理和评查结果运用。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审慎包容监管模式,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及配套程序。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深度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针对不同受众,制作一批通俗易懂、形式新颖的普法产品,精准推送。大力运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展互动式、案例式普法。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发布典型案例。
(四)加强法治人才培养,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加强法治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鼓励在职人员提升法律素养。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常态化法治培训体系,突出实战练兵。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完善其参与重大决策、疑难案件研讨的制度通道。强化法治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
接下来,市人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不断推动人社领域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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