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85034/2025-00008
其他;政策文件;
太仓市人社局
2025-01-20
长期
太人社[2025]1号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待遇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5-01-24 14:33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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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和《太仓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25年1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待遇标准进行调整,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590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0元,对调整后基础养老金仍不足590元的补足590元。
三、对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倾斜增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其到龄次月起按月发放,标准为每月5元、10元、20元、30元。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待遇标准调整为1318元/月,其中包含征地养老补助金和当年度省定居保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仓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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