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老牌网赌平台

当前位置 : 首页 > 网赌平台官网 > 重点信息 > 法治建设 > 行政复议决定书

某公司不服十大老牌网赌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

时间:2026-05-15 13:47来源:十大老牌网赌平台司法局访问量:
【字体:

申请人某公司。

被申请人十大老牌网赌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十大老牌网赌平台十八港路29号。

法定代表人严枫,局长。

第三人刘某。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社会保障行政确认不服,于2026年3月4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3月10日依法予以受理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本机关依法追加刘某为本案第三人。2026年5月6日,本机关电话听取申请人、第三人意见。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一、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苏0585工不认〔2026〕1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二、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刘某的受伤系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申请人称:一、员工刘某受伤系因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所致,符合"工作原因"法定要件

1.本次团建活动的核心属性为工作关联性文体活动:活动于2025年3月21日(工作日)在公司内部及十八港路草坪举办,内容包括团队清洁种树等,由公司策划、组织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旨在增强部门协作效率、提升团队凝聚力,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直接相关,并非单纯的休闲娱乐活动。

2.活动具有组织性:公司要求员工参加,符合《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苏人社规〔2022〕7号)第一条第(五)项"用人单位安排或者组织职工参加文体活动,视为工作原因"的规定。

3.受伤过程与活动直接相关:刘某于活动期间(2025年3月21日下午)在参与公司统一安排的手球运动项目时,因活动地面不平导致,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团建活动地点应视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及苏人社规〔2022〕7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规定,"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均视为工作场所"。本次团建活动系公司指派员工参与的特定工作关联活动,活动地点由公司选定并统一组织前往,属于员工履行"团队建设"相关工作的延伸场所。被申请人将该地点排除在"工作场所"之外,属于对法律条文的片面理解。

三、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被申请人对案涉团建活动性质未作全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团建活动通知》等材料可体现活动具有工作关联性,案涉认定将其界定为休闲娱乐活动,与客观事实存在一定出入。

现有医疗诊断证明、现场照片、目击者证言等证据,能够证实刘某在活动过程中受伤。对于伤害结果与活动之间的因果关系,被申请人未作充分审查。

四、被申请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被申请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作出不予认定决定,未正确适用苏人社规〔2022〕7号文件中关于"用人单位组织文体活动视为工作原因"的具体规定,也未参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裁判指引。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585工不认〔2026〕1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特向贵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撤销该不予认定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1、微信聊天记录截图;2、劳动合同;3、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病历、放射检查报告单、CT检查报告单、渭南市骨科医院门诊病历、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门(急)诊病历;4、苏0585工不认〔2026〕1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以上证据均为复印件。

被申请人称:一、答复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经调查核实,刘某系某公司员工。2025年3月初公司有数名新人入职,为了让大家放松及互相认识一下,便在2025年3月21日组织一次团建活动,员工自愿扫码参加。上午分组进行搞卫生、种花、包饺子等活动,下午进行手球活动。当天下午3点左右,刘某拿着球转身要去投篮时脚崴到了,便到场边休息。第二天右脚疼得厉害,刘某便前往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以上事实由劳动合同书、病史资料、事故说明、询问(调查)笔录等证据予以佐证。

综上,2025年03月21日下午3点左右,刘某在参加公司组织的手球活动中崴伤。根据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和我局的调查结果显示,该活动系公司组织的休闲娱乐活动,不作为工作原因。因此,刘某的上述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答复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是正确的。

二、答复人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程序合法。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某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向答复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因其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答复人遂于当日向其发出苏0585工补〔2025〕499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一次性补正告知书》。2025年11月11日,申请人补正完毕,答复人遂于当日受理。2025年11月24日,答复人就日常工作情况、受伤经过、活动安排及人员参加情况等内容向刘某询问调查。2025年12月1日,答复人电话联系申请人处员工杨某,就活动内容、活动参与情况向其询问调查。2025年12月11日,答复人再次向杨某询问调查。

综合在案证据,答复人于2026年1月5日作出了苏0585工不认〔2026〕1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于2026年1月7日向申请人、第三人完成了邮寄送达。

三、申请人认为第三人受伤系因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所致,符合认定工伤的要件,故第三人此次受伤应认定为工伤的主张于法无据。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苏人社规〔2022〕7号)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或者组织职工参加文体活动,视为工作原因。用人单位以工作名义安排或者组织职工参加餐饮、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或者从事与本人、他人私利有关的活动,不作为工作原因。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不作为工作原因。"本案中,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关于事故详细过程的说明》、团建活动流程来看,该活动包括打扫卫生、种花、做点心、手球大赛等内容,由员工自愿报名参加,不具有强制性。且根据答复人向杨某所作的询问调查笔录来看,第三人刘某受伤时参加的手球大赛仅是娱乐项目,不属于文体活动,因此该活动不能作为工作原因,答复人据此认定申请人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的情形于法有据。

综上,答复人于2026年1月5日作出的苏0585工不认〔2026〕1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且程序合法,申请人的复议请求缺乏依据,请求依法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刘某身份证、个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杨某身份证、工商信息、工伤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一次性补正告知书;3、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4、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5、送达回证、快递凭证及物流信息;6、证据清单(2025.4.17);7、劳动合同书;8、关于事故详细过程的说明;9、团建活动流程及小组人员名单;10、证据清单(2025.11.11);11、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12、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郁某、马某);13、询问(调查)笔录(2025.11.24刘某);14、电话录音光盘及录音文字记录(2025.12.1杨某);15、询问(调查)笔录(2025.12.11杨某);16.法律、法规依据。以上证据除电话录音光盘为电子证据外,其余均为复印件。

经审理查明:第三人为申请人职工,岗位为喷粉普工。2025年3月21日,申请人组织主题为"食东风面植万千春"的团建活动,该活动为员工自愿参加。申请人自愿报名参加,被分在第5组"拌凉菜",活动安排为:8:30-11:30准备团队午餐,11:30-12:30午餐时间,13:30-17:00十八港路草坪举行手球大赛。2025年3月21日下午,第三人在参加手球活动过程中不慎扭伤右脚。2025年3月22日,申请人至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第一人民医院就诊,主诉为右踝扭伤1天,初步诊断为踝关节扭伤。2025年4月17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同日,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被申请人向其作出苏0585工补〔2025〕499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一次性补正告知书》,并于当日直接送达申请人。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2日,第三人至渭南市骨科医院复查,诊断均为右足骨折治疗后恢复期。2025年7月28日,第三人至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复查,诊断为踝软组织疾患,骰骨、跟骨撕脱骨折。2025年8月11日,第三人至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复查,诊断为骰骨骨折、跟骨骨折,失用性骨质疏松。2025年11月11日,申请人补正完毕。同日,被申请人作出苏0585工受〔2025〕2896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并于当日直接送达申请人和第三人。2025年11月24日,被申请人对第三人进行询问调查,第三人陈述团建活动为自愿参加,自己系在当天的手球活动中,拿球转身投篮时崴伤右脚,后于次日前往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第一人民医院就诊。2025年12月1日,被申请人电话联系申请人职工杨某了解情况,杨某陈述团建活动为自愿参加,员工不参加手球活动可当观众。2025年12月11日,被申请人对杨某进行询问调查,杨某陈述手球活动为娱乐项目,无赛程设置及奖项分配。2026年1月5日,被申请人作出苏0585工不认〔2026〕1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中载明:"……2025年03月21日下午3点左右,刘某在参加公司组织的手球活动中崴伤。根据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和我局的调查结果显示,该活动系公司组织的休闲娱乐活动,不作为工作原因。故本局作出如下决定:刘某的工伤认定申请,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2026年1月6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及第三人邮寄该决定书,相关文书于2026年1月7日被签收。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刘某身份证、个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杨某身份证、工商信息、工伤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清单(2025.4.17)、劳动合同书、关于事故详细过程的说明、团建活动流程及小组人员名单、证据清单(2025.11.11)、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郁某、马某)。证明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

2、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病历、放射检查报告单、CT检查报告单、渭南市骨科医院门诊病历、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门(急)诊病历。证明第三人受伤后的就诊情况。

3、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一次性补正告知书、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送达回证。证明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补正、受理申请人工伤申请的时间和内容。

4、询问(调查)笔录(2025.11.24刘某)、电话录音光盘及录音文字记录(2025.12.1杨某)、询问(调查)笔录(2025.12.11杨某)。证明被申请人调查取证情况。

5、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回证、快递凭证及物流信息。证明被申请人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内容及送达情况。

6、法律、法规依据。证明被申请人作出案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依据。

本机关认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进行工伤认定的有权部门,被申请人依法具有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职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苏人社规〔2022〕7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或者组织职工参加文体活动,视为工作原因。用人单位以工作名义安排或者组织职工参加餐饮、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或者从事与本人、他人私利有关的活动,不作为工作原因。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不作为工作原因。"本案中,第三人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参加申请人组织的主题为"食东风面植万千春"的团建活动,该活动安排包括准备午餐、举行手球活动等内容。第三人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在参加手球活动过程中不慎扭伤右脚,根据关于事故详细过程的说明、团建活动流程及小组人员名单、询问(调查)笔录(2025.11.24刘某)、询问(调查)笔录(2025.12.11杨某)等在案证据,该手球活动属于申请人组织的、员工自愿参加的休闲娱乐活动,不属于工作原因。综合在案证据,被申请人认为第三人的受伤情形非因工作原因发生,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并无不当。被申请人的受理、调查、工伤认定期限、送达等符合《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苏0585工不认〔2026〕1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十大老牌网赌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苏0585工不认〔2026〕1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十大老牌网赌平台"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十大正规网赌平台 -> 十大正规网赌平台 -> 博彩平台推荐 -> 世界杯皇冠盘水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