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太仓籍高考生报考医学类专业回乡工作的可获得政府助学金
时间:2015-07-21 14:38 来源: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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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娄东英才”工程的实施办法(试行)》(太委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积极鼓励本市籍高考生报考医学院校及回太仓工作。凡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太仓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全国或江苏省重点高校医学类专业并在本一批次录取,填报专业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护理学,按成绩由高到低,每年不超过15名。考生按时毕业、取得相关证书,经公开招聘并正式录用后,在本市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应不少于5年,一次性发放奖励金50000元。
被医学院校录取以上专业的,凭录取通知书、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登记(登记时间截至到2015年8月12日),成绩前15名的同学,择日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学生及家长签订资助协议。
以上政策,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520153、53890607;地址: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太仓市行政中心6号楼6B0907室)。
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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