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请注意!无证营运必受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具有高危属性,对运输车辆资质、营运条件有着严格的法定要求。企业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不代表车辆可随意营运,使用无相应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从事危货运输,会大幅提升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泄漏、爆炸、污染等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破坏道路运输安全秩序,触碰安全生产法律红线。
案情回顾
近日,执法人员在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时,对一辆途经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现场核查发现,该车随车携带的运单信息与实际装载、运输情况明显不符;经进一步核验车辆营运资质、企业经营许可及相关证件信息,确认该车所属企业已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符合本次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要求,但本次执行运输任务的车辆,未取得对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件,不具备合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营运资格,属于违规运输危险货物行为。
案件处理
经执法人员全面调查取证,核实该企业使用无相应道路运输证件车辆运输危险货物、运单信息与实际运输情况不符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相关处罚条款,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要求其严格规范危货运输车辆及运单管理。
立案依据
《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按照核定的类别、项别运输危险货物。
处罚依据
《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的许可,但使用无相应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件评析
1. 严格恪守车辆资质准入要求。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必须牢记,企业经营许可与车辆营运资质缺一不可,仅企业取得许可,而运输车辆未取得对应危货运输证件的,严禁从事任何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从车辆准入环节筑牢安全第一道防线。
2. 规范运单管理做到信息一致。危货运输运单是运输全程的重要凭证,经营者必须如实填写、严格核对运单信息,确保货物信息、车辆信息、运输路线等内容与实际营运情况完全相符,杜绝运单造假、信息不符等违规行为。
3.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货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车辆资质审核、从业人员管理、运输全程监管制度,加强全员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培训,摒弃"重许可、轻管理"的侥幸心理,全面规范营运行为,从源头杜绝各类危货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提示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无小事,任何环节的违规操作都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安全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要以此案为戒,严格遵守道路运输及危货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许可、车辆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运单信息全环节合规合法。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路面巡查、源头监管力度,对危货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全力守护道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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