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需要的条件
时间:2015-12-02 14:20 来源:民政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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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后,离婚登记需要的条件是 :
1、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辖区;
2、双方依法办理过结婚登记,现仍为夫妻关系;
3、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等);
4、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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