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的通知
太价费字〔2015〕71号
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我市组织开展了市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保留66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留66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
对依法设定确需保留的66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并公开发布(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收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发生变化或上级有新规定的,审批部门、单位应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收费清单的建议,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编制、财政、法制等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及时调整清单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强化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监管
在此次收费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监管,严格控制项目设定,合理确定价格水平,依法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监督检查。
㈠严格控制项目设定。市各部门、单位实施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由申请人承担费用的服务项目,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等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的要求设定。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将行政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中介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强制申请人到指定的中介机构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服务费用,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㈡合理确定价格水平。对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定期抽查,防止价格垄断;对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合理制定服务价格;对收费标准偏高、企业反响强烈的收费项目开展成本调查并公示,通过"晒成本"引导形成合理价格。
㈢依法规范收费行为。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收费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实施服务前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严禁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
㈣加强收费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计费方式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
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物价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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