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
相关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苏财综〔2017〕25号)(附件1)文件要求,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全市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启用新版财政票据,为做好此次票据归并改版工作,请各开票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一、我市财政票据改版情况
(一)明确取消的旧版财政票据
根据《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苏财综〔2017〕25号)文件,我市明确取消的财政票据有"苏州市民办学校收费统一收据"、"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专用)"、"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专用票据"、"江苏省结算资金一般缴款书"等五种财政票据,"苏州市民办学校收费统一收据"使用至2018年6月30日,其他四种明确取消的旧版财政票据使用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全部进行改版的财政票据
除上述五种明确取消的财政票据外,其他财政票据均进行改版,旧版财政票据使用至2017年12月31日,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版。(旧版医疗票据可以使用至2018年6月30日,新版医疗票据最晚于2018年7月1日启用)
(三)部分合并使用的财政票据
各开票单位机开票据,原收入类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开具,原暂存类使用"江苏省结算资金一般缴款书"开具。从2018年1月1日起,"江苏省结算资金一般缴款书"取消后,收入类与暂存类开票项目均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开具。
二、做好旧版财政票据缴验和空白财政票据退领工作
(一)医疗单位:旧版医疗票据可以使用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6月30日前单位票据管理员应完成旧版所有已开具和作废的医疗票据的缴验工作,同时由财政局综合科协助办理空白未使用票据退领工作。
(二)民办学校:"苏州市民办学校收费统一收据"可以使用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6月30日前单位票据管理员应完成旧版所有已开具和作废的民办学校收费票据的缴验工作,同时由财政局综合科协助办理空白未使用票据退领工作。
(三)其他市级单位:2017年12月31日前,单位票据管理员应完成旧版所有已开具和作废的财政票据的缴验工作,并将旧版空白财政票据("罚没缴款通知单"和"非税汇缴单"除外)在非税系统内办理个人退领票据和单位票据退领,并打印单位票据退领单送财政局综合科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四)区镇财政分局(所):区镇票据中心管理员收文后应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所有开票单位。2017年12月31日前,区镇票据中心票据管理员应完成旧版财政票据换版准备工作,停用所有旧版财政票据,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版财政票据。
1.区镇开票单位应完成旧版所有已开具和作废的财政票据的缴验工作,并将旧版空白财政票据("罚没缴款通知单"和"非税汇缴单"除外)在非税系统内办理个人退领票据和单位票据退领,并打印单位票据退领单送财政分局(所)票据中心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区镇票据中心管理员将2017年度所有区镇已开具和作废的财政票据的缴验清单明细汇总上报市财政局综合科。(附件3)
3.区镇票据中心管理员将空白未使用的旧版财政票据(手工开票和电脑开票)先在系统内作手工缴验,然后在系统中打印出纸质的缴验表,上报市财政局综合科。同时将空白未使用的旧版财政票据退交给市财政局综合科。
三、做好新旧财政票据领用衔接工作
(一)请各开票单位接到通知后,对本单位各类财政票据的库存情况进行梳理,合理预估下半年的票据使用量,确保不影响单位正常的非税开票业务。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旧版财政票据一次性申领工作,便于财政局综合科根据市局库存情况及时申印少量旧版财政票据。
(二)新版票据于2018年1月1日启用。通常票据的申印时间要2个月,对新版财政票据有特殊要求的请与财政局综合科提前做好沟通。部分机开票因票据尺寸和票据要素均发生了变化,需事先调试好单位业务软件和打印格式。故新版财政票据拟于2017年11月1日起领用,以便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新版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打印设置将由新中大软件公司在服务器中进行统一更新。
(三)携带资料:《财政票据购领本》、票据缴验表、作废票据所有联次、票据领用申请表。如财政票据丢失或联次缺少,单位应登报申明作废,同时带好报纸及丢失作废说明(书面,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四、其他说明
为了保证此次换版工作顺利进行,2018年1月1日起各开票单位应使用新版财政票据开票,旧版财政票据一律不再使用(医疗票据与民办学校收费收据另有规定)。各单位票据管理员应加强对财政票据的管理,如期完成此次票据换版工作。部分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综合科沟通处理。
因涉及新旧财政票据版本过渡,此次旧版票据缴验和退领、新版机开票的打印设置工作尤为重要,希望各开票单位重视并做好相关工作。如遇问题及时联系财政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53548073 王颖 宋志强
53543080 金露婧
53519000 董斐
附件:1.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苏财综[2017]25号)
2.票据退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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