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84592/2015-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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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11-16
行政征收
时间:2015-11-16 00:0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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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部门名称 | 权力编码 | 权力名称 | 权力类型 | 权力依据 |
| 1 | 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JS058500JX-ZS-0001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第三十一条 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散装水泥中转库(站)进行二次包装销售袋装水泥、水泥制品(构件)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算手续。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结算手续。 |
| 2 | 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JS058500JX-ZS-0002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所在地墙体材料管理机构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苏财综[2008]43号):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足额预缴专项基金,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不便计算建筑面积的按预计用砖量缴纳,标准为每块标砖0.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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