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不服十大老牌网赌平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案
申请人李某某。
被申请人十大老牌网赌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投诉举报处理不服,于2024年7月13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7月17日收悉。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太市监消举不立〔2023〕第045号),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作出处理。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23年10月通过书面寄信的形式在被申请人处举报十大老牌网赌平台某公司生产"牛肉粒"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11月20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太市监消举不立〔2023〕第045号)称,被投诉举报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被申请人决定不予立案。对此,申请人不服。申请人认为,涉案产品在包装上宣称"……用心选材、匠心品质……",而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第五十四条规定:"如果食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应按标准要求标示质量(品质)等级。产品分类、产品类别等不属于质量等级。",质量和品质分别属于等级的范围,但涉案产品的执行标准仅就质量等级作出了划分,并未就品质等级作出划分,而涉案产品宣称"匠心品质"属于虚构品质等级,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楚,且无证据证明涉案产品系"匠心品质"的产品。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被申请人并未告知申请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故本案的复议期限为一年。综上,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诉求。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1、举报投诉信;2、产品图片;3、购物小票;4、太市监消举不立〔2023〕第045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以上证据均为打印件或复印件。
本机关查明:申请人自全国12315平台开通以来,通过平台累计发起投诉832次,举报874次。被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6日作出太市监消举不立〔2023〕第045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经调查,该款牛肉粒产品确为十大老牌网赌平台某公司生产的产品,我局认为投诉举报人所指商品外包装上标注的'匠心品质'的内容属于对产品的宣传内容,另该产品中执行标准GB2726未对产品质量等级作出明确规定,故我局认为该外包装上的'匠心品质'并非对品质的标注,而是属于宣传内容。后续当事人另向我局提供了外包装检测合格报告及情况说明。因举报内容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立案条件,故我局不予立案,特此告知。"
本机关经审查认为:从申请人投诉举报行为的频繁性、重复性特征来看,系职业索赔行为。被申请人接到申请人投诉举报后,依法进行了处理并告知,履行了市场监管职责,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被申请人在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中告知申请人因其举报内容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该不予立案结果并未对申请人设定权利义务,亦未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申请人与该不予立案决定没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申请人对投诉举报处理不服所提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上述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不予受理李某某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抄送:十大老牌网赌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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