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提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台、中心、行、公司,各市属企业,部省驻太单位,健雄学院:
《关于提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已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提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医疗保障水平,构建"和谐医保"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提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实行"四个倾斜",规定如下:
一、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向基层倾斜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一级以下(含一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统筹补助部分的自负比例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参加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的降低5%,其余人员降低10%。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一级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分段自负比例在原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统一降低4%。
3.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购的药品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4.适当放宽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的使用范围。
二、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向老人倾斜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门诊统筹补助额统一增加20%。
2.对患单纯性老年性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的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24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3.适当放宽老年性常见慢性病的诊疗范围及用药自负比例。
三、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向特殊疾病倾斜
1.恶性肿瘤化疗放疗的药品及治疗费、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重症尿毒症的透析治疗及相关用药(以下总称一类门诊特定项目):所有参保人员报销额度由原6万元增加至8万元。
2.重症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红斑狼疮、帕金森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纤维化及异常增生综合症、硬皮病、特发性炎症性肌病、家庭病床等(以下总称二类门诊特定项目):所有参保人员报销额度统一增加至4000元。
3.门诊慢性病项目:所有参保人员的报销额度统一增加至3000元。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除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门诊特定项目或门诊慢性病项目待遇,但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项目待遇不能重复享受。
4.适当降低门诊特定项目及慢性病项目的准入标准;适当放宽抢救用药、必需特殊用药及特殊诊疗项目的目录范围及自负比例;适度增加因大病、重病而发生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贫困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报销额度。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市劳动保障、卫生部门应组建相关专家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一次审定。
四、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向特殊人群倾斜
(一)提高医疗救助对象及重点优扶对象门诊特定项目及慢性病项目的结报比例。
1.符合条件并办理门诊一类特定项目的人员,其用于治疗相应病种且列入社会医疗保险结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全额报销;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95%。
2.符合条件并办理二类门诊特定项目及门诊慢性病项目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90%;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60%。
以上超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助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列支。
(二)提高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1.降低精神病住院自负比例:列入我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精神病病种范围内的(精神病病种见附件)参保人员,其住院统筹自负比例部分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助50%;属医疗救助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参保人员,其住院统筹自负比例部分全额补助,超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助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列支。
2.适当放宽精神病人的药品目录范围和医疗服务项目范围。
3.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精神病病种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按实结算。
五、基本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费用的封顶线由原6万元提高至8万元;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原2~6万元的补助标准调整为2~8万元,原6~10万元的补助标准调整为8~10万元。
六、本规定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解释,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于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十大老牌网赌平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精神病种范围
1.器质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
2.精神分裂症
3.偏执性精神病
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5.躁狂症
6.双相情感障碍
7.重度抑郁症
8.应激障碍
9.神经症(恐惧症、焦虑症、强迫症、躯体形式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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