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仓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后评估工作的公示
时间:2025-11-07 15:06 来源:太仓市水务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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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太仓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参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太仓市水务局现就《太仓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情况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5年11月30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太仓市水务局。具体操作如下(可选):
(一)通过拨打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水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3520114。
(二)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为:swj@tc.suzhou.gov.cn。
太仓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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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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