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16 10:55 来源:太仓市人社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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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
为加强我市劳务派遣单位的日常行政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劳务派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长令第19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5〕5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务派遣单位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以下简称“年度核验”)和信用等级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和评价对象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2025年12月31日前在太仓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分公司参加年度核验和信用评价。
二、核验和评价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因篇幅限制,核验和评价内容及信用分类标准等内容请下载原文及附件查看。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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